《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22 09: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河流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本标准规定了河流(不包括河口)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本标准规定了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关于发布《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

      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3年4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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