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3 11:38

·名  称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索 引 号000014672/2019-00622 分类新闻发布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19-05-14

·文  号                                             主 题 词

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5月13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广东省深圳市全面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试点城市要通过找准自身定位和改革方向,合理确定试点路径和任务,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等具体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为2021年后“无废城市”试点次第推开探索路径。试点单位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等工作。要提高行业企业和公众参与度,营造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省、市层面要加大对试点城市支持力度。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委员会主任委员杜祥琬院士对“无废试点”建设试点背景与意义,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解读;深圳市、包头市、重庆市、许昌市、徐州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报了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安排,浙江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代表介绍了在全省开展试点的工作思路。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11+5”试点城市代表们还考察了深圳市梅林一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危险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和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系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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