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如何从“生到死” 大连这个《规程》一目了然+ 查看更多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作者:吕佳芮
如何规范、有序、安全、处置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疑似病人在治疗、隔离观察、诊断及其相关活动中产生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1月30日,大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明确规范全市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流程,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确保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规程》按照“全区域全覆盖,全链条全监管,重点地区重点保障”原则,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分为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发热门诊和隔离区(点)医疗废物、农村地区医疗废物、海岛地区医疗废物、其他医疗机构一般医疗废物五类,并明确了五类医疗废物“从生到死”五个环节的操作规程,每一类医疗废物从收集与暂存、到转交、再到运输,最后到处置,每一步如何操作,一目了然。
全人类全区域覆盖无死角
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类别不同、危害不同,《规程》对不同危害等级的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均做出更严格、更细致的规定,如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收治“新冠”患者的定点医院隔离区/病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发热门诊和隔离区(点)医疗废物(发热门诊和“新冠”患者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隔离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此外,《规程》还根据大连市地域特点,将医废处置的薄弱环节——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和海岛地区医疗废物也纳入其中,实现了疫情期间全市医疗废物全领域、全区域的全网罗、全收集。
全链条监管 无盲点
《规程》根据五类医废危害等级不同,对其收集与暂存、转交、运输,处置这五道“关卡”设置了不同的“通关”要求。例如,针对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在收集与暂存环节,《规程》对分类收集、封扎、标签、暂存、消毒这五步均做出了极为严格、细致的操作规范;在转交环节,《规程》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处置单位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具体流程,明晰了各自的职责;在运输环节,《规程》规定高感染性医废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要采取专车单独转运,并明确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区和上下班高峰期;在处置环节,明确处置单位在厂区内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要求处置企业对高感染性医废尽量做到不落地处置,并建立严格的处置台账制度。
一张清单管到底
《规程》中涵盖的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清单及医疗废物专用转移联单,由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共同填写,签字确认,处置单位定期向监管部门按类别报告数量,通过日报制度和清单式管理,保证了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账账相符、数数相合。
